无干扰地热能供暖项目(三期)吾悦广场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澄清公告

各投标申请人:

无干扰地热能供暖项目(三期)吾悦广场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资格预审公告中:3.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条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陕西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