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组织《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9月30日,组织学习《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物业公司职能部门全体人员、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提出,倡导文明行为,提升新城文明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物业人的义务和责任。我们要坚定文明理念,充分学习、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精神。从文明健康生活、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维护社区公共文明、爱护生态环境、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九个方面规范自己的行为。明确《条例》对不文明行为的禁止要求,切实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从生活的点滴细节做起,把学习贯彻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

会议要求,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吃透领会《条例》精神,知晓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争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二是争做贯彻落实《条例》践行者,遵守文明承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自觉讲文明、崇公德、守秩序、树新风;三是争做文明倡导者,《条例》的各项内容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对我们日常行为的有力约束,我们要争做《条例》的宣传员,通过各种媒介,积极向家人、邻居、朋友宣传解读《条例》,让更多人树立文明意识,知礼、懂礼、重礼,为新城文明发展增添助力。

学习会议现场